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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裔母亲立遗嘱将290w给儿子!女儿不服,法官这样判

加拿大一名华裔母亲去世后,根据她生前立下遗嘱,分给儿子290万遗产,而女儿只有17万,女儿觉得这份遗嘱不公平,于是告到了法院。
 
出生于温哥华的女儿林金妮(Ginny Lam)说,她的父母在 1969 年移民到加拿大时,是“传统的新移民”。
“我父亲罗国文(Kwok Man Law,音译)经营一家中餐馆,他非常有远见,很有创业精神。”
1992 年,她父亲在 BC/49 彩票中赢得了 100 万加元。
中大奖后,父亲卖掉了餐馆,购买了三处物业,收租金赚钱。
父亲1999年去世后,母亲继承了:家庭住宅、三处出租物业,以及 1992 年百万元彩票中奖的剩余资金或其他储蓄。
随着时间的推移,母亲罗女士( Yat Hei Law,音译)将越来越多的资产被留给了弟弟罗威廉(William Law)。
“她几乎在我的一生中都告诉我,我的兄弟将继承一切,”林说。“她当着我的面告诉我‘他是儿子,他将继承一切。”
 
图:女儿林女士
林氏说:“我对母亲这番说法很生气。”
2004 年 ,母亲签署了另一份遗嘱,指定儿子为唯一遗嘱执行人,只给女儿 2,000 元,并将其余的遗产留给了儿子。
根据法庭文件,在母亲于 2021 年 2 月去世后,女儿发现母亲在2018年立下的最后遗嘱还是将家庭资产分配不均,儿子分到大约有 290 万元遗产,而她只有 17 万元。
当时,母亲剩下2套物业,一套位于温哥华西区的独立屋,价值250万,另一套是出租物业,价值大约90万,独立屋全部分给儿子,出租物业则两人均分。
林氏强调,母亲在世时,她从母亲那里收到的遗产总价值为 170,000 元(以她母亲去世时的价值计算,使用通货膨胀因素)。林氏强调,这必须与弟弟获得的遗产进行比较,她声称弟弟获得的总价值为 2,527,389.38 元。
林在法庭上质疑母亲的遗嘱,她辩称母亲的决定是基于 20 世纪 60 年代中国乡村文化中过时的重男轻女价值观。
根据卑诗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立遗嘱人没有充分为配偶或子女提供保障,法院可以更改遗嘱。
在法庭文件中,林女士提供了证据,证明在她童年时期大大小小的许多方面,她的母亲都对她的弟弟给予优待。
吃饭时,母亲给他吃最好的肉和鱼。
长大后,她的母亲让她把车停在街上,这样她的弟弟就可以使用车库。
林说,有一次,母亲告诉她,“女儿不应该那么聪明或成功,女孩子应该找一份固定的工作,这样才能生儿子,照顾家人。”
“我知道很多新来的中国移民不接受重男轻女的传统价值观,”林氏说。
即便如此,她说,许多女性都讲述了类似的经历,谈到母亲“把所有东西”都给了儿子,而牺牲了女儿。
“我需要把这件事公之于众,这样更多的女性就不会像我一样,觉得自己很羞愧,认为孤身一人别无选择,只能跟随着母亲,”林氏说。
“我在家族传统和作为加拿大公民的成长经历之间徘徊,不想给家族带来耻辱。”
“我们不允许在家里谈论这件事,我很确定这在其他家庭也很常见,”林说。“你不能谈论钱。你不被允许谈论感受。”
她说,她希望她的故事能帮助处于类似境况的女性有勇气说出自己的想法并寻求建议。
“她们所遭遇的并不一定是她们自己的故事,”林说。
兄弟威廉承认,他比姐姐获得了更多母亲的遗产。然而,他强烈反对姐姐对母亲在 2018 年遗嘱中和相对价值的评估,认为林氏的评估高估了他的礼物,而低估了她的礼物。
法官在判林氏胜诉,称2018 年遗嘱应该有所改变,认为遗嘱中规定的资产分配不符合当代社会标准,因此不充分、不公正或不公平。

法官最后判决将出租房产的85%分配给林氏。
事件报道后,在加拿大华人圈引起热议。
 
有很多人赞同法官的判决,认为重男轻女的旧文化应该受到法律打击。
但也有人认为,老人的遗嘱在死后被修改,法官理解死者的意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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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9-24 11:45 發表評論
juicyEmpress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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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算华人陋习啦,这样的分配固然可恶。
但是法官改医嘱,好像也不是很合理。既然尊重私有财产,尊重个人自由意志。这样的判决就很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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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P Posted: 09-24 11:45 #1樓 引用 | 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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